夫君他妻控晚期啊_奉命成婚(修) 首页

字体:      护眼 关灯

上一章 目录 下一页

奉命成婚(修)
    听闻这话,冉景姝那双寂静无波的眸子里泛起涟漪,她提了兴趣便温声询问:“此话何意?”

    “相传公子夏十三岁出使前,随其父陈候久居于城南,性格暴虐喜怒不定。听说他十二岁某夜提剑将在他身边伺候的仆从全部就地斩杀,还燃了场大火险些焚尽永仁行宫呢。十三岁时身边就再也不允旁人跟在他身边了,即便是出使赵国,也并无近身侍从。”青攸为冉景姝解下腰间禁步,边宽衣边开口道。

    闻言冉景姝心绪不免惊诧,她又想起了之前宴席的匆匆一眼,看起来温润知礼的他竟是这样一个人吗?原以为这场婚事只是一场此来彼往的利益交换,她嫁过去之后竟还要与这样脾性的人共度余生吗?

    但事已既此总归是出嫁从夫,若他当真会与她动手,那她也绝不坐以待毙,大不了与他玉石俱焚便是。

    幼时孤儿寡母居于平京,母亲也请过几位仆从。其中便有位来自武馆名为苑汀的护卫,冉景姝常常拉着她偷学一招半式,虽说只是偷学,这么多年的勤学苦练自保却也足够了。

    想到这里冉景姝忽而觉得奇怪,她十二岁时跟着母亲住在平京老宅,母亲严令她读书她却总是想要偷偷摸摸舞刀弄剑,因此得了母亲多次训斥,但那时即使训斥也是好的,至少母亲愿意同她多说几句话。

    而这始终陪在母亲身侧甚至让她有几分艳羡的王姬之子居然也有过这样一段往事吗?在这样的年纪做出这种出格的事情,背后原因让冉景姝很是在意。

    思及此处,冉景姝便多问了一句:“此为何故?”

    青攸将褪去的衣衫搭在一旁衣桁之上,转身开口道:“当年陈候对及笄之年的王姬一见倾心,便携自己所率西境四城献于大王试图求娶王姬。但王姬生性风流,与陈候春宵一度便不提后事,而后为其诞下公子夏,陈候虽无王夫之名但有王夫之实。大王为抚慰其一片真心,将城南永仁宫赐予陈候。公子夏因为这件事自小大抵也受过不少苦吧。”

    “原来如此。”冉景姝了然于心,不再开口,心中却暗自生出几分对于那公子夏的怜悯,这情绪一闪而过,随即变成了自嘲。原来他跟自己倒也有几分相像,一样不得重视,一样飘零孤寂,一样只是棋子工具。

    不过月余,王姬宫中的仆从果然来三书六礼地询问冉景姝的名姓生辰,这婚事终于算是在明面上定了下来。

    冉家只有冉景姝一个女儿。问吉之日,她的父亲冉正辜颇为罕见地出现在问吉礼上,巫祝将刻有冉景姝与晋夏名姓生辰的龟壳丢入烈火之中。不多时,龟壳皲裂,巫祝手握龟壳喃喃自语半晌才说出了判词:“良缘多舛,生死两望,纠缠不休,忧喜参半。”

    “总而言之,是吉兆,此亲可结。”

    冉正辜的悬着的心终于是放了下来,自宗庙回到冉府后便立即传召冉景姝将结果告知,他认真对上了冉景姝的双眼,这是冉景姝印象里第一次与父亲对视。

    怎料他一开口便是:“慕娘,你是冉家长女。嫁入晋府后要时时为公子排忧解难,尽力为公子开枝散叶。既为主母,自该胸怀大度,切不可辱没冉家名节。”

    闻言那千丝万缕的丝线似乎又将她的心缠得一阵抽痛,冉景姝心下一沉,却也只是微微颔首垂下眸子:“慕娘谨遵父亲教诲。”

    九月廿四,宜嫁娶,天朗气清,万里无云。

    傍晚日头西沉,侍女捧着吉服迈入房中。

    “小君,此刻已快到吉时了,您该梳妆了。”侍女青攸满是不舍地向发丝披散的冉景姝温声细语道。

    冉景姝收起手中的长信,将其搁置在一旁的木匣中,挪了挪身前的铜镜,薄唇微启,独独只应了声:“嗯。”

    青攸得到应允,连忙上前几步为女子束发簪钗。不多时,铜镜中便显出一张容貌出尘的脸。冉景姝弯唇笑笑,落入镜中看着却眼神空洞,毫无喜色。红扇掩面,女子的喜怒哀乐皆被粉饰于红盖之下。

    推开房门,是冉府主母率先上前握上了冉景姝的指节,想了许久最终也没能说出什么窝心之话,只叹息般一声:“慕娘,你好好的。”

    听闻这句冉景姝喉中滚过热浪,圆扇之后红唇轻颤。她轻轻回握主母手掌,半晌才道了句:“夫人亦是,慕娘回府后幸得夫人照料,铭感于心,千言万语不足言谢,愿夫人顺遂康健,慕娘这便走了。”

    此时迎亲的晋夏已经在冉府门口侯着了。按理说该有冉景姝的兄弟将她背至喜轿前,但此时冉府的一众男子却无一人上前,只见冉景姝扶着身侧青攸的手,缓步走过院落长巷,走向冉府大门。

    冉府众人并未相送。

    一袭红衫的晋夏已经驾着马车绕行三圈,手握红绸立于冉府外等候着他的新娘。酒宴最初匆匆一眼,他对她没太多印象。

    直到母亲提起议亲一事时,他才后知后觉捕捉到了这女子那生死由命的神态。仿佛所议之事都与她无甚关系。哪怕是嫁人这样对于京中女子来说天大的事,对她而言似乎也无所谓,俨
青霞阅读阅读网址:https://m.qingxiaread.com
本章未完,请点击下一页继续阅读>>
加入书签我的书架

上一章 目录 下一页